清廉有色丨清明廉洁提醒,请查收

发表日期:2026-04-03 点击次数:3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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廉洁提醒

又是一年清明至,缅怀先烈、追思先人,既是一年一度的传统节日,更是涵养清风正气的重要节点。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,持续巩固作风建设堤坝,集团公司纪委向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发出廉洁提醒。


1 严禁借用公车公物进行祭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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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 严禁利用公款报销有关祭祀、私家车所产生的费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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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 严禁组织或参与封建迷信、低俗祭祀等活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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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 严禁借祭祀之机大操大办、铺张浪费、攀比炫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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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 严禁以祭祀为名违规收受礼金、红包等财物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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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 严禁酒后驾车、寻衅滋事等违纪违法行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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清风化雨,思念绵长。

愿大家在缅怀追思中

传承美德,

在严守纪律中

坚守初心,

过一个文明、安全、

廉洁、清朗的清明节!